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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养老服务券变现?小心有诈!

时间:2022-12-09 19:48 来源: 作者:小佳 人浏览
11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情况,发布第二批检察机关惩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案例中,被告人以投资养老服务券变现业务为名实施诈骗获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 案情显示,被告人张某原系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好帮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前台社区服务站站长,负责社区服务站的运营和管理,2019年3月因无故旷工被开除。从2019年5月开始,张某在明知政府印发的养老服务券只能兑换物品或购买服务而不能回收、变现的情况下,向邻居、朋友隐瞒其被开除的事实,谎称好帮居家养老公司有内部福利项目,可以通过低价从不需要家政服务的老人手中收购好帮养老券,再按照面值价格卖出,从而赚取差价。

张某宣称自己缺乏资金,极力游说邻居、朋友借钱给其投资并承诺赚取差价后给予分红利息。截止到12月,通过上述方法,张某共骗取9名被害人共计163.4万元。张某将诈骗款项全部用于个人投资、偿还个人贷款和日常花销。

2022年5月30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张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最高检在该案的典型意义中指出,民政部门等对养老服务券的发放、使用、回收设置了严格制度,养老服务券只能用于购买养老服务,不允许变现使用,所谓投资养老服务券变现的业务本身就是违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过养老服务行业的工作背景,虚假宣传养老服务券可以变现,误导、诱骗身边亲友投资所谓的养老服务券变现业务,以实现诈骗钱财的目的,不仅损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严重破坏养老服务券等养老服务产业的社会声誉,也不利于养老惠老服务政策的顺利实施,必须依法从严惩治。社会公众一旦发现假借养老惠老政策之名进行非法套利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养老服务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应当及时提示有关部门加强防范。

本文标签:养老金养老服务居家养老养老保险社保

本文标题:投资养老服务券变现?小心有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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