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养老诈骗!上海检察机关日前对一批养老诈骗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2-10-01 11:17 来源: 作者:小佳 人浏览
自全国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上海市检察院结合本市实际,迅速制定下发实施方案,组建专业化办案力量,推行涉老案件专办工作模式,实行捕、诉、监、防、研一体化办案,融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运用四合一工作模式从严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同时加强多部门协作配合,有效落实追赃挽损,切实维护老年人切身利益。日前,上海检察机关对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提起公诉;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60余人,以下为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刘某某等人诈骗案
日前,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刘某某、郑某某等4人提起公诉。
经查,2020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刘某某、郑某某等4人在本市某足浴养生店工作时,为骗取钱财,以老年顾客为主要目标,虚构具有中医身份或背景,以顾客患有各种疾病需要进行治疗为幌,诱骗顾客高价购买所谓排毒产品,骗取多名老年被害人共计人民币79万余元。
黄浦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郑某某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二:徐某某等人诈骗案
日前,虹口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徐某某、谢某某、刘某某等3人提起公诉。
经查,2011年至2021年8月,徐某某、谢某某、刘某某结伙,利用老年被害人急需借钱的心理和法律意识较弱的特点,以事先准备的银行取现流水为依据,与多名老年被害人签订与实际借款金额、日期不符的虚高借条,并谎称无需按照借条金额进行还款。
被告人徐某某等人先从实际借款中扣除中介费、借款利息等费用,再将部分款项以现金形式交付被害人,同时扣押被害人养老金银行卡,后徐某某或谢某某通过多种方式,从被害人养老金账户内扣划资金,非法获利。
经查,徐某某、谢某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实际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9万余元,另有100余万元尚未得手。其中,被告人刘某某参与骗取被害人陈某某等人共计7万余元,另有18万余元尚未得手。
虹口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徐某某、谢某某、刘某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应以诈骗罪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三:孙某某合同诈骗案
日前,虹口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被告人孙某某提起公诉。
经查,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孙某某以委托理财为由,通过签订虚假的委托贷款资产转让交易协议及口头协议等方式,骗取数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86万余元,后以利息、补偿款为名返还被害人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2019年2月至2021年12月,孙某某又以履行理财协议拿回款项需打点为由,骗取数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7万余元。上述被害人中有多人为60岁以上老年人。孙某某将所骗款项主要用于赌博挥霍。
虹口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四:蒋某某等7人集资诈骗案
日前,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被告人蒋某某等7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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