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办理退休的大爷三个月就去世了,最多只领取了二个月的养老金,这的确是家庭的不幸,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个悲剧。但这种情形在实际生活中还是有的,作为家属,在节哀顺变的同时还是要积极办理老人的后事,并准备好相关资料,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办理遗属待遇。
按照社保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规定,遗属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两项内容。
邻居大爷交了30年的社保,也就是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30年,基本上是属于企业职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缴纳的,其中单位缴费部分计入统筹账户,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在计算基本养老金时,统筹账户部分主要是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部分主要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
邻居大爷退休三个月就去世了,实际上只领取了两个月的养老金,缴纳了30年的养老保险,由于已经属于退休人员,那么缴纳的养老保险能不能继承呢?所谓的继承,只能是个人账户的继承,也就是说,划入个人账户的钱主要用于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所以个人账户部分这是完全可以继承的,老人去世以后,个人账户的全部余额,包括缴纳的本金和资金利息,可以一次性支付给家属。
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个是不能继承的,退休后由于不再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所以这三个部分是不能继承的。但由于在退休后还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医疗保险也是两个账户管理,统筹基金账户的钱,这是医保基金的钱,这个部分是不存在继承问题的,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不管是在退休前死亡还是在退休后死亡都是可以继承的,可以一次性计发给家属。
除了继承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以外,还要按照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待遇。这两个部分也是对参保人和退休人员死亡以后对家属的一种补偿。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所在省份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也就是两个月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例如所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1万元。
抚恤金在职职工是按照缴费年限来计算,退休人员除了按照缴费年限来计算以外,每领取一年的养老金要扣减一个月,抚恤金领取月数最低为9个月。计发基数还是按照所在省份的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计算。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缴费30年领取月数最高为24个月。假如每月为5000元,可以领取抚恤金为120000元,加上丧葬补助金,家属可享受遗属待遇13万元。
当然这个遗属待遇的计发基数是所在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由于各个省份的上年度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比较大,所以享受的遗属待遇也是完全不同的。
综上所述,邻居老大爷退休后三个月就去世了,其缴纳30年的社保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可以继承并一次性支付给家属的,同时还可以按照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
本文标题:邻居大爷退休三个月就去世了,交了30年的社保可以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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