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是北京市就近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临时托养床位、养老机构的集中照料床位共同构成养老服务“三张床”,属于为老年人提供“床边、身边、周边”就近长期照护服务的其中“一张床”。2019年以来,北京市在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试点建设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共3200张。
试行办法明确了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概念,即依托就近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等方式,将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搬到老年人家中,将专业的照护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床边,提升居家生活的失能、重残老年人的专业照料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既满足老年人原居安养的愿望,也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相关家庭的经济负担。
北京市对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申请对象、申请流程、补贴支持等一系列政策进行了集成和创新,权责、边界进一步明晰。例如,申请对象明确为经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确定为重度的失能老年人或重度残疾老年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可扩展到中度失能老年人。从补贴支持来看,则集合了养老机构运营支持、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和医疗保障支持三方面。对养老服务机构,北京市财政按照每床每月500元标准给予养老家庭照护床位补贴。对于申请建设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在进行适老化改造时,符合条件的按照《北京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享受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补贴。
按照居家养老服务的总体要求,要建立以家庭为基础,在政府主导下,以城乡社区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公益互助服务,满足居住在家老年人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那么,按照这一基本原则,各地在谋划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的同时,该如何划分政府、社会、家庭的养老责任?
据悉,试行办法明确了政府主导、专业支撑、家庭参与的基本原则。从政府层面讲,要坚持保基本、兜底线职能,聚焦重度失能老年人等基本服务对象的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和集成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家庭照护床位建设;从专业社会力量来看,要发挥品牌连锁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源优势,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规范、优质的照护服务;从家庭来看,要发挥家庭成员在老年人长期居家照料服务中的基础作用,通过组织居家照护者技能培训等支持方式,提升家庭照护的功能和水平。
此外,该试行办法强化了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对于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发生服务质量、服务安全、欺老虐老等问题及失信行为,经核实属于签约养老服务机构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养老服务机构相应责任。同时,强化北京各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落实监督指导责任。要求各区民政局、签约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公示投诉受理和处理的方式及程序,畅通投诉反馈渠道。要求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残联等部门按照职责落实专项监管责任,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综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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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家庭养老床位创新,多地创新举措夯实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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