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残疾人办事,按照《山东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1〕7号)精神,决定在助残服务领域推行助残“一件事”,首批将残疾人证新办、残疾人证变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等纳入助残“一件事”办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群众视角和数据协同思维重塑业务流程,把助残服务融合成“一件事”,按照“1+N”模式,以残疾人证办理为基础,优化、简化办理符合政策条件的多项助残服务,进行集成联办。同时,将集成联办延伸到已办证的残疾人。大力应用数据共享减材料,除了首次采集的群众独有数据外,基本实现零材料受理。打通相关业务系统,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的全流程网上审批,建立材料全程共享、信息实时反馈、系统无需切换的线上联审闭环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预。让数据多跑腿,最大程度地让残疾人少跑腿乃至“零跑腿”,让办事群众“无感免申”享受到相关助残政策,真正实现助残政策应享尽享、应兑尽兑,极大提高残疾人办事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设立助残“一件事”服务专窗。以残联部门为主设立助残“一件事”服务窗口,于7月10日前进驻各级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一件事”业务。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作为联合办理单位,要协助残联部门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提高“一件事”窗口人员的全科受理能力。各级为民服务中心要做好助残“一件事”服务窗口的规范化建设,统一配置电脑、打印机、高拍仪、扫码枪等设备,印制助残“一件事”服务指南,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助残“一件事”服务窗口,统一受理“一件事”申报材料,录入网上服务系统,引导残疾人按“一件事”流程办理相关事项。
(二)实行“一表申报、一站受理”。群众到助残“一件事”窗口申报助残“一件事”,要严格按“一表”(见附件3)指导群众填写信息,除“一件事”公布的材料外不得让群众提供任何额外材料或数据。各部门要实行信息共享,共享数据与纸质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为审批依据。对主要材料信息已具备、暂缺次要申办材料信息且不影响审核的,在申请人做出承诺后先予以“容缺”受理。各部门要严格按“一件事”办事流程审批,依据系统推送数据在本业务系统内作出许可决定,实现“一站受理”,大大缩减群众办事环节和报批时间。
(三)推行系统打通、全程网办。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开发助残“一件事”网上服务系统,通过跨系统数据归集平台,打通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山东省社会救助数字平台、山东省民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济宁市医保智慧医保系统、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等业务系统,实现各系统信息共享应用。对群众申请助残“一件事”服务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网上审批、全程网办,切实做到让群众“只跑一趟、一次办好”。
(四)建立帮办代办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一件事”工作目标,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建立帮办代办工作机制,组建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帮办代办队伍,为群众提供政策解答、办件辅导、评价反馈、投诉处置等服务。要在医院评残环节设立帮办代办服务窗口,受理完善助残“一件事”服务材料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工作推进专班,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残联要发挥好主责办理的作用,积极联系有关部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绩效。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做好牵头协调,配合残联部门做好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专窗,规范窗口运行。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台、媒体、自媒体、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助残服务“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服务措施、成效。印制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助残政策等宣传材料,引导残疾人按“一件事”流程申报。发挥好帮办代办、乡镇社区网格员作用,开展上门服务、上门宣传,让这一惠民新政及时让广大残疾人士及家庭知晓。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及时调度助残“一件事”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助残“一件事”改革顺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牵头落实助残“一件事”改革任务,加强调度协调,及时掌握完成情况、办理件数、助残补贴发放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定期调度全市工作推进进度,将助残“一件事”纳入政务服务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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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采编网络
本文标题:智慧残联在助残服务领域推行助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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