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00元!儋州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
时间:2022-10-01 10:57 来源: 作者:小通 人浏览
6月17日,儋州市出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提高群众举报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群众举报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可获奖10000元。
该暂行办法指出,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违法犯罪。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尽量采用实名制,举报养老诈骗线索应当注明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等基本情况。儋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常务副主任、儋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智锋介绍,举报人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网络或者其他方式,向儋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办公室、儋州市公安局、儋州市住建局、儋州市卫健委、儋州市金融管理服务局、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举报养老诈骗行为。
刘智锋表示,举报奖励坚持一案一奖、依案施奖、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凡举报养老诈骗犯罪一起以上具体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法院以相关罪名审判定罪的,给予人民币5000至10000元奖励。凡提供线索,经核查属实,行业主管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的,给予人民币1000至5000元奖励。
根据暂行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一)举报线索不属于海南省儋州籍且作案地域、同案犯身份与儋州无关联的;
(二)举报线索已进入行政处理或刑事立案程序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
(四)举报线索已经被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等公开报道和披露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
暂行办法强调,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各级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泄漏情况造成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举报人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儋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98-23862290
举报邮箱:zzddk_dzzfw@hainan.gov.cn。
举报地址:儋州市直机关办公大楼1312室(儋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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