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管理服务系统(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
作为助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多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相关工作做出重要部署。尤其是2014年民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加紧完善包括社区养老服务标准等在内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的战略目标,提出“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加紧制定社区养老服务基本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规范等标准”,“积极研究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正日益受到广泛关注和重视,得到了快速发展。
一、主要成绩
(一)创设氛围,整体认识不断深化
“十二五”时期,标准化被列入现代民政的组成内容;2014年《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标准化作为“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石”和“为老服务的准则和依据”的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加紧制定社区养老服务基本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规范等标准”、“积极研究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标准”等任务被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地位得到提一步提升,《全国民政标准化“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 “在养老服务标准方面,着重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等标准研制”;同年《生活性服务标准化发展“十三五”规划》亦指出要“制定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医养结合领域的服务质量、服务等级划分、服务评价等标准”;2018年,《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7—2020年)》进一步提出,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等标准研制”,“关注标准化、重视标准化、崇尚标准化”、“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氛围进一步形成。
(二)建章立制,管理机制日趋完善
国社会福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5)于2009年获批成立,负责全国社会福利机构服务质量、环境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MZ 008-2001《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T 032-2012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GB/T 33168-2016《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GB/T 33169-2016《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8)也从不同角度参与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研究、标准制修订与归口管理工作,为提升我国社区养老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提供了基础与借鉴。
(三)顶层设计,战略规划有效实施
2014年1月,民政部等五部委编制发布《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作为我国首部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意见,该文件首次从国家宏观战略高度和我国养老服务业标准化现实需求出发,依据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研究提出未来我国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完成了对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对于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科学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急用先立,标准研制逐步开展
在有关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推进,截至2019年,我国已发布和在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国家标准3项,发布行业标准1项、省级地方标准49项,覆盖日间照料、生活照料、康复护理、陪同就医、助餐、助浴、服务设施配置、宜居社区建设等内容。上述标准的发布实施在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行为、提升管理效能、保障社会民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逐步建立起了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支撑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
(五)注重实效,宣贯实施效果显著
伴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逐步开展,从国家、行业到不同地区都在标准宣贯、实施方面狠下功夫,综合采用等级评定、示范评选、试点建设、培训宣贯、座谈研讨等形式,多措并举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的贯彻落实。在标准化试点方面,先后建设15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覆盖北京、上海、苏州、绍兴、重庆、南昌等十余个城市,发挥了良好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拓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以点带面地推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的普遍实施,带动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快速发展。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相比,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日益增长的标准化需求相比,与广大老年人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标准化工作尚存在较大差距,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标准体系是标准化工作的基石,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是有效开展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尚处于初级阶段,标准数量少、重要标准缺失,距离完善统一、协调科学、高效运转还有很大差距,有关人员难以从总体上把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方向,难以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标准化建设。
(二)重要标准大量缺失
从我国养老服务标准化整体工作而言,现有标准主要集中于机构养老服务领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较少,国家标准甚至为零,存在较大漏洞。标准布局不够均衡、结构不够科学、协调程度不高、质量有待提升,重点管理事项和服务事项标准严重缺失。特别是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人员(服务对象、服务人员)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依然空白。
(三)标准水平有待提高
长期以来,我国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基础理论和工作方法、重要领域国际标准跟踪、标准实施推广机制等方面一直缺乏系统深入的科学研究,难以满足形式多样、内容广泛、方式灵活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工作需求,这已成为制约标准化工作开展的瓶颈,造成标准技术水平整体不高的现象,其中部分标准研制进展缓慢;部分标准技术内容老化严重,与实践发展明显脱节;有的标准文本质量不高,针对性、操作性不强。
(四)专业队伍尚未建立
作为新兴标准化领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具有业务众多、内容丰富的特点,虽然近年来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但囿于传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学历与文化知识水平较低、劳动密集特点突出的传统,无论是人才数量还是专业化程度都尚不足以满足当前标准化建设的需求。因此,亟需进一步壮大、精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专业队伍,培养一大批既熟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知识又精通标准化原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三、未来形势与需求
未来一段时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纵深展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明确提出“未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少子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加剧,亟需从经济、健康、照护、精神等多方面建立有效机制”,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和互助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能力,为有需求的城乡老年人提供便利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并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等作为“专栏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的核心内容予以明确,这些都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新常态下深化改革需要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着一些约束条件和更多发展机遇,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成果、加快政府转型。标准化是承接、容纳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技术手段,强化标准化工作对于加速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形势下法制建设需要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
社会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大任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制建设是其重要内涵。标准是法律法规的细化落实和有效补充,强化标准化工作将为深入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依法保障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法治化水平建立实施路径。
(三)新理念下创新驱动需要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
创新是引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第一动力和持续动力,摆在全局的核心位置,贯穿于各方面、各环节。标准化是固化、复制、推广、传播创新成果的最佳手段,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将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建立创新体制机制,突破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利益固化藩篱,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活力。
(四)新挑战下民生保障需要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
未来一段时间,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战略决胜期,基本民生要持续改善,脱贫攻坚进入冲刺期,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都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标准化兼具兜底保障和引领提升的双重作用,强化标准化工作将支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保障民生福祉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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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社区养老管理服务系统「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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