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福州晚报报道,《福建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近日印发实施,明确了主要发展指标,谋划安排了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至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比例提升至47.5%;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提升到10张;县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覆盖率提升到100%;节地生态安葬率提升到85%;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例提升到1.7%;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提升到80%;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提升到100%……
在社会救助方面,《规划》提出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依规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在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方面,《规划》提出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为实现这一目标,《规划》就“加强养老服务保障”“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壮大养老服务产业”等方面作出规划。
在加强养老服务保障中,《规划》提出,建立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获取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参考依据;合理确定兜底性养老服务的对象、内容和标准,重点关注特困、低保、高龄、失能、重残、留守、空巢、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并适时总结经验,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当扩大试点范围。
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各地普遍建立家庭养老支持政策,积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在街道层面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社区层面建设小型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大力推进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推进老旧城区和已建居住(小)区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构建城市地区养老服务“一刻钟”服务圈;推进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全龄化”社区养老模式,让老年人在不离开熟悉社区的前提下享受专业化养老服务;支持每个县建设一所老年人养护院,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残疾等老年人群体。
来源: 台海网
本文标题:福建社区养老模式——全龄化社区养老
本文出处:http://www.dichanyanglao.com/news/news-dongtai/2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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