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以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失能老人数量也在增加。目前全国已有高达4000万的失能老人,其照护问题使得上亿家庭难以承受。我国失能老人机构养老存在入住难、照护服务供需失衡的问题。比如,2010年末各种机构共收养老人242.6万人,其中自理老人190.8万人,失能与半失能老人51.8万人81,失能老人所占比例仅为21.35%,也就是说机构养老的老人中有78.65%为自理老人。近年来我国失能老人机构养老照护事故纠纷频发,导致一些养老机构拒绝接收失能老人入住和机构床位空置率高的问题,这是我国照护风险防范机制缺失的体现。因此,从风险防范视角入手破题,是解决我国H益增长的失能老人机构照护服务需求、促进我国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突破口和有效手段。
失能老人是指年龄在60岁及以上,在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走动和洗澡六个生活指标中至少一项不能完全自理,必须依赖他人照料的老年人。本文的失能老人包括因脑部伤害或疾病所导致的认知功能退化的失智老人。
一、失能老人的生理特性老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多因疾病所致。《天津市失能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受访的失能老人中患高血压的比例高达61.66%,心脏病/冠心病占比51.45%,脑血管病(含中风)占49.18%,糖尿病、颈/腰椎病、关节炎、青光眼/白内障、骨质疏松及耳聋的老人比例分别占20%.30%左右,并且《湖北省失能老人长期照护问题调查报告》表明,80%以上的失能老人同时患有多种疾病。身体功能弱化以及认知功能低下,使得失能老人的危险规避能力差,在机构养老照护中易发生照护事故进而诱发责任纠纷和诉讼案件。
二、事故原因分析从理论上讲,导致养老机构照护事故发生的原因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原因,另一类是间接原因,其中直接原因又有两种,一种是因老人自身生理机能衰退、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意识低下所致;另一种是养老机构的设施设备缺陷、服务过失及管理不到位所致;间接原因与行政监管及社会监管不力有关。然而,特定照护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不同,不能一概而论。以下参照日本机构养老照护事故事例集,来梳理归纳不同类型事故发生的原因。
1.骨折骨折在机构养老照护事故中占比最高,日本40%以上的照护事故是骨折。导致骨折的原因很多,一般情况下是由于平衡感觉差、腿部肌肉萎缩、视力低下,导致老人走路时易滑倒、跌跤或从床上或轮椅里坠落,引发骨折。骨质疏松严重的老人,关节挛缩,在穿衣、翻身、换纸尿裤时,由于臂或腿弯曲,而骨关节却未随之转动,也易出现骨折。有的老人在设施里进行康复训练时用力过当而发生骨折。
2.跌伤老人在同一平面移动、被他物羁绊或从高处摔下都会造成跌伤,重者会导致失能老人死亡。这里所说的跌伤事故不包括引起骨折的跌伤事故,但包括裂伤、擦伤、切伤、刺伤等痊愈需1个月以下的轻伤。导致跌伤的事故原因,与其说是设施的过失,倒不如说是患者擅自行动造成的。因为日本的养老设施床头均装有呼叫铃,要求有跌倒、坠落风险的患者有需要时按铃叫人帮助。但患者往往高估自己的能力,认为不需要他人帮助自己而擅自行动。另外,高血压、关节炎、白内障或腿部肌肉萎缩也是造成老人平衡感觉差、看不清障碍物而跌倒或坠落的主要原因。
3.食药不当主要发生在半失能老人及失智老人身上。食药不当的责任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失能老人的过失,比如半失能老人从护士或护理人员手中拿到药物后忘记服用,导致自身疾病发作或者失智老人擅自进入他人房间,错把别人的药吃下或者把同室其他老人的药吃下。另一种情形是护士或护理人员分发药物时出错,导致食药不当事故发生。
4.噎食呛咳失能老人吞咽功能较差,吃饭时未先饮茶或喝汤润湿喉咙,食物被卡住发生噎食,或者饮料、唾液误入气管而发生呛咳事故。有些失智老人会把房间里的异物吞下或者把洗手液等喝下,也会导致此类事故发生。
5.淤青、内出血、皮肤剥离老年人皮肤较脆弱,护理时与老人接触,皮肤的受力处集中于一点,易出现淤青、内出血、皮肤剥离等事故。比如,失智老人拒绝护理人员的照护服务时用力挣脱,引起拉拽造成皮肤受伤。
本文标题:失能老人在护理中出现的事故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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