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官网19日消息,如发现北京市内存在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行为,可将涉及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线索发送至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一、非法集资定义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表现形式
1.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
2.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3.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4.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本文标题: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花样多,遇到这些都可举报
本文出处:http://www.dichanyanglao.com/news/news-dongtai/5985.html
本站声明:本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果涉及侵权请联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