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公安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内容和方式公布
时间:2022-10-01 13:49 来源: 作者:小杰 人浏览
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日前发布公告,根据全国、全省统一部署,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整治规范涉老领域行业乱象,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养老钱,济宁市将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现将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设置陷阱,诱导消费,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二)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三)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的涉诈问题;
(四)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五)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等问题;
(六)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人旅游领域涉诈问题;
(七)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八)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九)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十)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十一)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十二)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十三)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537-2230110;0537-2235991
(二)扫码登录12337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平台反映问题
(三)举报邮箱:3089692113@qq.com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此次专项行动,切实筑牢识骗防骗心理防线,踊跃举报涉老诈骗问题线索。警方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