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百姓养老钱宝鸡金台检察在行动
时间:2022-10-01 13:50 来源: 作者:小佳 人浏览
为了积极落实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及时梳理近三年涉养老领域的案件,其中包括被告人姚某以代办保险诈骗为由,诈骗老年群体百万余元一案。
2022年4月27日,该院以此案为着力点,派出第二检察部钟佩、连静两名检察官走访了宝鸡市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围绕姚某诈骗一案暴露出的问题,对老年人办理保险业务中存在风险和问题与该公司负责人开展了讨论,并从完善机制的角度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
完善保险代理人管理机制。一是严格准入机制,保险代理人在录用时应考察其征信状况、犯罪记录,建立推荐人考评机制。二是建立业绩双向考评机制,不但考核代理人业务绩效,也要对代理人违规行为进行负面评价、逆向考核。三是用好不良代理人黑名单制度,特别是对代办保险中接受对方微信转账、现金代办、承诺返利的代理人,应纳入黑名单上报主管机构。
进行客户分年龄群体管理。老年群体投保的诉求更多为提高老年生活质量,对老年群体的退保、贷款等高风险业务应设置更严格的审批权限和办理流程。同时,应考虑老年群体对智能手机的使用不灵便的问题,应从制度和机制上减少老年群体委托他人代办业务的可能性,尽可能使用公司统一业务终端由专门人员上门服务,减少不良代理人骗取老年人信任后,拿着客户养老资金中饱私囊。
建立老年客户风险提示机制。首先,应确保保险业务每单必提示,必要的时候需要给老年客户群体反复提示。第二,对退保业务应充分调查客户本人的意愿,对存在资金损失的退保业务,确保客户自愿退保。第三,对保单贷款等高风险业务,应向本人核实并充分提示法律风险,考虑老年群体的贷款的可能性和真实性,应明确强调贷款后的还款义务及还款金额。
此外,宝鸡市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负责人指出,保险业务中最难平衡的是子女对老人为自己投保的不理解,对父母的不关爱,从而引发的退保投诉、举报不断,我们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同时,更应注重的观念的转变,呼吁年轻人更加尊重老年人的意愿,更注重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的物质基础和精神依靠。
案情链接:
2016年9月,被告人姚某签约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宝鸡分公司)担任业务员,从事保险代理销售,其利用上述身份获得被害人信任后,以帮助被害人刘某、杨某、李某等老年人(均已满60周岁)办理保险贷款、退保等相关业务为由,索要被害人手机、银行卡(包括工资卡、社保卡)、身份证进行手机操作,并要求被害人进行在线人脸识别,注册了被害人支付宝账号并绑定被害人银行卡,通过秘密手段将上述被害人银行卡上的存款、保单贷款、退保资金、退休金等转账给姚某支付宝账号和个人银行账户,盗窃他人资金总计人民币861749.90元,均用于个人消费。
2018年6月至2019年7月,被告人姚某利用被害人任某等保险客户对其人保寿险宝鸡分公司保险业务员身份之信任,谎称为被害人代购买保险、办理保险续保、保单贷款办理保险、归还保单贷款,虚构预存保费享高息分红、提前续保有奖励、老客户存款有返利、公司有大客户高利息内部集资项目等,在本市多地及被害人家中,欺骗任某等12名被害人多次向其给付现金,通过银行、支付宝及微信等账户向其转账,骗取人民币877000元,用于个人消费。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姚某犯盗窃罪、诈骗罪,因其诈骗、盗窃的大部分资金属于老年人财物,对其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姚某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
本文标签:养老金,养老服务,居家养老,养老保险,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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