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曲靖市召开《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公布《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内容。《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已于2021年10月29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11月24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会上,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尚鹏介绍了《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制定的主要过程、立法依据和主要内容、贯彻实施要求。据悉,此次《条例》法规是曲靖市人大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并实施的第六部具有曲靖特色的地方性实体法规。《条例》共十章五十二条。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曲靖市老龄人口急剧增多,预计到2025年,全市老龄人口将达到100万人以上,且老龄化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寿龄高、空巢和失能比例高等特点,形势十分严峻。
养老服务事关百姓福祉,高质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离不开标准规范的法律制度体系的配套完善,《条例》的制定可以从法律法规层面确立养老服务的法律地位,有序发展壮大曲靖市养老服务产业,有效促进当地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以助推曲靖市实现养老服务现代化,是促进养老服务实现法治化保障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曲靖市养老服务有所发展、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但也存在供求矛盾突出、法规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相关的税收、土地等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迫切需要在地方立法层面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门条例法规来引导、规范和保障,使养老服务进入法治化轨道,养老服务在社会发展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更好的发挥服务老年人、服务社会的保障功能。
《条例》解读
会上,曲靖市人大、市政府、市民政局、市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就政府对养老服务资金如何投入、《条例》对新建住宅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中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如何规定、曲靖市对困难老人有哪些补贴政策等内容进行了答记者问。
2025年预计突破100万人
曲靖市老龄化问题已较为突出
曲靖576万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86万人,占全市的14.93%。其中,80周岁至99周岁的高龄老人13.52万人,百岁老人315人。预计到2025年,曲靖全市60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100万人左右。目前,曲靖市老龄化问题已较为突出,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寿龄高、空巢和失能比例高等特点,形势十分严峻。
目前,曲靖全市共有城市公办老年公寓8所(在建3所),宣威市、麒麟区、罗平县还空缺,民办养老机构18个,农村敬老院85所,宣威北部、罗平中部、师宗南部还未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场所)1079个,部分农村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简陋。全市现有养老床位18078张(其中1000张正在建设),2020年底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20.36张。按国家不低于30张的标准计算,还差1万张左右。养老机构经等级评定星级的22家,现有养老护理员860人,持证上岗率80%以上。目前全市养老服务供求矛盾突出,相关的税收、土地等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养老设施不足等问题。
在养老服务资金投入和设施建设上,十三五期间,曲靖市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资金6.1亿元用于新建(改造提升)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2021年,省、市投入5106万元用于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290万元用于高龄津贴发放。
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
养老服务设施走在前头
养老服务设施是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养、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活动健身、文化教育等服务、活动的场所。《条例》中,对新建住宅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关于在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问题,云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明确,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中明确,基于曲靖市打造云南副中心发展定位和当地养老服务发展需求,相关的标准在省规定基础上上调了5平方米,即曲靖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者建设标准的,当地应当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配置。
《条例》第十一条还明确,支持为老年人提供家庭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适老性产品安装、康复辅助器具配备和使用指导等服务。优先支持老年人住宅加装电梯,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
养老服务设施违规者
责令限期改正、处罚
《条例》明确规定,违反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有关要求,拒不移交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设工程造价2倍的罚款。
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性质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退赔已经发放的补助、补贴,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坏、擅自拆除养老服务设施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形严重的,责令退赔已经发放的补助、补贴,处损坏、拆除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造价2倍的罚款。
改善老年人就医条件
采取医养、康养多元模式
曲靖市采取系列举措,全面助力养老服务工作。
探索建立医护养护等多元合作模式,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加强医疗机构老年病科建设,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增设老年病科,提升老年病诊治能力,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免收普通挂号费;积极组织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为老年健康保驾护航。
目前,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90%;将健康宣教、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市老年人健康服务率达到95%;组织开展老年友善医院创建,全力改善老年人就医条件,全市共有92个医疗机构通过市级初审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加快健康养老产业规划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区域医疗中心、陆良滇中健康城、罗平县人民医院康养中心、宣老事业与养老康养融合发展,助推了康养事业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
此外,2017年,曲靖市投入800余万元建成曲靖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老年人(或其家属)可以通过系统平台实施养老服务点餐式服务,整个界面人性化,字体大方便老人查看使用;在开展代办的同时,所有涉及老年人的事项均保留线下办理渠道,保留现金支付渠道,提供智能手机培训等各类温馨服务。
本文标题:应对老龄化问题突出,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元旦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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