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一养老公寓被民政局干部家属承包转租,涉事人被查处
时间:2022-10-01 14:02 来源: 作者:小通 人浏览
11月9日,媒体曝出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养老公寓作为政府投资的养老项目,却通过内部招标,承包给了淮阴区民政局在职人员的家属,而家属又通过转租的方式对外出租,赚取差价。对此违规承包问题,2019年9月,淮阴区纪委已介入,涉事淮阴区民政局副局长已受党纪处分。
淮阴区养老公寓位于淮阴区长江路188号,由政府投资1300万元于2011年建成,共9栋楼,其中8栋用于对外出租,目前共有现代康复护理养老中心、康乐老年公寓等三家养老机构租房经营。其产权方是淮阴区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前身为淮阴区民政局下属福利公司。
不过,根据现代康复护理养老中心及康乐老年公寓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是从罗某琴和张某莉手中转租了相关楼栋的房屋。据淮阴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祈建功透露,罗某琴是淮阴区民政局原副局长的妻子,张某莉是该局原救灾救济科科长的女儿。
据了解,淮阴区纪委2019年9月已介入,涉事的淮阴区民政局原副局长已受党纪处分,同时责成淮阴区民政局终止与罗某琴、张某莉的违规出租合同,出租差价所得退缴财政。但时间过去2年,出租合同却并未终止。对此,淮阴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回应,承租方当事人曾依法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定要维持合同,依法履行。
淮安市财政局副局长薛乐飞表示,根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对外出租都要向江苏省财政局报批,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租,所有的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应该交到财政账户,纳入单位综合预算管理。但淮阴区民政局没申报该资产,其出租行为也没有经过财政部门批准,没有按照规定公开招租。
薛乐飞表示,国有资产除了单位主动申报外,市级财政部门也会按照每年30%左右的比例抽查部分资产。但抽查毕竟有遗漏,监管有盲点。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徐洪林表示,淮阴区养老公寓项目从2011年建成到目前为止,仍未纳入财政部门建立的资产管理系统,淮阴区财政局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着很明显的不足,基础工作薄弱。他指出,财政部门应加强各级财政部门的基础管理,完善和强化各级财政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徐洪林还表示,淮阴区老年公寓出租合同的合约期到今年的12月31日终止,租期届满之后,必须按照规定在专门的指定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招标,江苏省财政厅也会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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