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追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00余万元
时间:2022-10-01 14:03 来源: 作者:小杰 人浏览
近期,四川省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纳审计建议,积极落实审计整改,追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39.75万元。
今年上半年,眉山市审计局在全市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征缴、使用和运行管理情况审计中,发现该市存在个别机关事业单位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违规减免企业养老保险费、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对此,审计提出加强对基金征缴工作的审核,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把控好基金征缴关口,与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杜绝违规参保领取待遇,防范基金支付风险等建议。
该市人社局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工作,聚焦问题清单,明确分工,细化整改任务,督促下属社保中心积极落实整改,采取上门追缴、电话通知或下发缴费通知单等方式积极追回基金。截至目前,该局已追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87家机关事业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226.8万元、洪雅县供电分公司等14家违规减免企业养老保险费用1590.75万元,追回向102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支付的养老保险费用219.73万元,以及725名人员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202.47万元,共计2239.75万元。同时,眉山市社保中心针对业务信息系统管理不完善问题,建立了信息系统管理员、安全员和操作员权限分设的《信息系统三员分立制度》;针对死亡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该中心建立了经济社、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区)四级逐级上报的《参保人员死亡报告制度》等,进一步消除基金征缴、审核和待遇支付方面的潜在风险,切实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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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眉山市追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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