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全面盘活资源,社会力量助力养老
时间:2022-10-01 14:08 来源: 作者:小杰 人浏览
88岁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居民王治经,最近入住了楚雄州老年护理院榕慷颐养中心。该中心整洁舒适的环境、齐全的医疗设备、贴心的服务及有温度、有尊严的养老模式让王治经感到安心。
楚雄州是云南省较早进入老龄化、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截至2020年,全州60岁以上老年人达45.04万人,占全州户籍人口的16.93%,高于全省平均老龄化水平近3个百分点。近年来,楚雄州推动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改革,助力全州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日前,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这是云南省首部由自治州制定的养老服务单行条例。该《条例》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发展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为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该《条例》明确,对社会资本兴办的养老机构,投入运营后由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并根据年度实际入住老年人数量、护理级别、机构等级、提供医疗服务质量、诚信状况等因素,给予综合运营补贴作出规定。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等。
王治经入住的楚雄州老年护理院榕慷颐养中心属公建民营,集养老、医疗、康复、培训、休闲文化娱乐、养生保健为一体,一期占地18000平方米、总床位426张,养老护理区分为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3个区域。王治经在入住前评估了身体和精神状况,属于生活能自理型,院方根据这一情况制定了合适的护理方式和收费标准。
全面盘活资源、推行公建民营,是楚雄州推动养老服务业社会化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楚雄州坚持所有权不变原则,全面清查公办养老机构资产,科学拟订管理营运协议,规范招投标程序,并将特困人员的照护服务作为最基本、最突出的条款加以明确,确保了改革后养老机构公益属性不变,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效益。通过改革,目前全州实行公建民营的城市公办养老机构达6家,涉及床位1162张,有效破解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实现政府减负、企业盈利、群众满意三赢目标。
楚雄州在推行公建民营过程中,还积极探索新模式,为农村留守老年人、低保老人、失独老人、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老年人提供低收费托养服务。大力整合医养资源,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将条件成熟的农村敬老院划由乡镇卫生院托管,突出功能互补、联动发展,优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与乡镇卫生院布局,实行毗邻选址建设。同时,有机融合传统家庭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优势,引入社会资本投入运营新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嵌入式的小规模、多功能、复合型养老机构,以社区管理为载体,为老年人就近提供专业化、个性化、便利化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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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云南楚雄:全面盘活资源,社会力量助力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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