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赣州这样做!
时间:2022-10-01 14:14 来源: 作者:小佳 人浏览
多部门联合发布实施方案
赣州市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日前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市总工会联合发布实施方案
推进建立企业年金
进一步完善企业薪酬福利体系
提高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
这是我市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迈出的又一关键步伐
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赣州这样做!
根据实施方案,建立企业年金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职工薪酬福利竞争力为中心,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按照统筹规划、因企施策,保障适度、持续发展,分级管理、权责清晰的基本原则压茬推进。旨在通过建立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企业年金制度运营体系,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实施方案提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经与本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集体协商确定,可建立企业年金。但用人单位需同时具备相应条件,即已依法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无欠费记录或已清缴欠费;生产经营较稳定且经济效益较好,具备年金支付能力;用人单位内部行政管理、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收入分配管理规范,已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等民主管理、集体协商机构。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职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等可以参加企业年金。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企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企业缴费划入个人账户金额原则上根据职工的岗位责任、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鼓励企业缴费根据职工贡献适当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企业应当合理确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与本企业平均额的差距,最高不超过5倍。平均额的计算口径一般按照独立法人单位确定。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要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统筹考虑,保持新老制度和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兼顾企业年金实施前后退休人员福利保障水平。对于实施企业年金前已退休的人员由企业发放的基本养老统筹外项目的水平,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国有企业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政府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的除外)。职工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部分低于实施企业年金前基本养老统筹外项目水平的,可在企业年金方案中设计过渡期补偿缴费,补偿缴费的测算应当客观合理,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各类人员薪酬福利保障水平的总体平衡。
全面落实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在按照报备批复后的企业年金方案分配时,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部分,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参加企业年金的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退休前身故,本人或其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领取企业年金待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市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建立企业年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可以按照企业年金的有关规定,逐步为编制外人员建立企业年金。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上市公司和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要率先引领建立企业年金,逐步扩大年金覆盖面,切实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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