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房养老幌子下的风险陷阱
时间:2022-10-01 14:23 来源: 作者:小杰 人浏览
北京老年维权服务自2016年7月开通以来,接到了上百起晚年浩劫遭遇类似的咨询,不少老人签了一纸协议后居然莫名其妙地失去了赖以栖身的房产,变成老无所居的悲惨一族,堪称晚年浩劫。他们都曾在公证处签署过以名下房产抵押贷款的协议,并自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全权委托协议,委托第三人全权处理自己的财产,结果酿成悲剧。当老人们大梦初醒、后悔莫及的时候,往往已被告知,自己的房产已被贱卖过户,交易价格往往远低于市价。而房款早已被当初委托的受托人代为偿还老人欠下的贷款,分文不剩。不可思议的还有,由于交易价格过低,有些房产变卖后居然资不抵债!
祸福无门,惟人自召。祸端起于贪婪和轻信。有一个案例是这样的,骗子承诺:将老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借款3个月,所得借款转交他代为投资理财,届时将有10%至15%的高息回报,到期还能全额返还本金。并承诺每个月能有十几万的利息返还给老人,3个月就能赚几十万。老人动心了。不问细节、不问风险,只问利息、只问收获,这样的心态是极其危险的。合同厚达几十页,老人甚至连首页的内容都没看仔细,就在骗子的催促下逐页签字了。可实际上,这位老人统共只收到过不到10万元的利息,本金也没有归还。
不同的故事却有着相似的结局。受骗的不少老人沦落到无家可归、亲人无亲和诉说无门的地步。这种骗局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通过一系列正规的法律文书披上了一层合法外衣,钻了法律的空子,布局缜密,依法害人,是养老金融市场失灵的典型表现,也是一切向钱看的错误价值取向结出的恶果。
要避免类似晚年浩劫的悲剧再度发生,一方面需要提高老年人谨慎投资、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则要加强政府的行政作为,加强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
首先,在良莠不齐的市场经济面前,老年人是一个被边缘化的弱势群体,他们早早退出了职场,回归了家庭。因为社会化进程的中断,他们的社会性、人际交往和知识更新能力在不知不觉中悄悄流失,他们适应和驾驭社会潮流的能力也在不断退化。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心理上通常孤独抑郁,在无情无欢的岁月中不得不面临智能上的退化,他们患有情感饥渴症,所以给点阳光就温暖,往往在打亲情牌的情感销售中被俘获。缺乏法律常识的老人们在骗局面前往往呈现出自己掩饰不了的弱势。到这个时候,老年人应该有一种学习和践行后喻文化的生命自觉,就是虚心向年轻人向儿孙们学习请教。
同时,受骗的老人还普遍存在着人性的弱点,如贪心和轻信。几乎所有被骗的老人都因为高息入局。甚至一些老人有不止一次的被骗经历,每年损失在几千到几万都有,这也需要从自身找原因。换言之,老年人在心性上要加强自我修养,坚决不贪小便宜,在风险莫测的社会和市场面前要保持足够超然的胸襟、淡然的心态,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不为物役,谨慎投资,防微杜渐。实际上,我们看见的是惯常的钓鱼骗术,上述案例中的高利息只是诱饵,上钩的肯定是对诱饵有想法有欲望的鱼儿,真可谓人生不贪便无愁,江河湖海竞自由。可怜欲望少慧眼,只见鱼饵不见钩(《鱼儿》)。只有在付出惨痛代价后,一些老年人才会明白不贪为人生至宝、无欲则刚、老年戒之在得、富贵如浮云、贪字终变贫等等古训所包含的人生智慧和深刻哲理。
其次,毋庸讳言,我国的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不够扎实,有待夯实。可以说,政府在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过程中任重而道远,养老首先要做到安老,通过合理、严谨的制度安排以防备老年人被骗也是政府重要的养老责任和社会保护义务。不难达成的共识是:涉及房产处置这么重要的事情,作为社会公信力代表的重要职能部门公证处不能只是一个摆设,应该尽好义务,做好甄别工作,把好入口关,提前风险告知,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老年人的财产如何保值增值、如何规避风险、社会如何保护须尽快提上议事日程。晚年浩劫的种种悲惨故事已经在提出严重的警告:老年人作为弱势群体在财产上有漏财破财的巨大风险!为此,各级政府有责任坚决清理、严格规范老年金融市场,避免以房养老中的市场失灵,严厉打击名不符实、披着合法外衣、见不得阳光的黑金融市场,消除信息不对称给老年人带来的潜在危害。以房养老是新兴的养老模式,但需要规范严谨的市场机制来保驾护航,否则其发展方向会出偏,甚至走向我们愿望的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