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刑,
人在牢中坐,养老金还在领
判了缓刑
人在家中坐,养老金还在调
人没了
家属家中坐,养老金依然还在领
……
这符合法律的规定吗?
答案是:不符合!
根据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押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期满后方可按照服刑前标准继续发放,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但是
赣州市检察院在协助相关单位查询被判拘役及有期徒刑人员的相关情况时发现,部分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继续领取养老金。例如,1950年出生的李某某在被判刑之前已达退休年龄,在一年的服刑期内养老金未停发,累计6.5万余元;1968年出生的陈某某,在服刑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累计领取养老金6.5万余元。
此外,在调查中还发现,在养老金发放过程中,还存在被判处缓刑的人员在缓刑期间照常调整养老金的现象,以及城镇职工死亡后,其亲属长期冒领养老金的现象。
违规领、违规调、冒领养老金
不仅造成国有财产的损失
侵害国家利益
也损害了社会公平
危害了司法正义和严肃性
检察官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
不能坐视不管
经过多方摸排和调查取证,赣州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主要有三点:
➤追回违规发放的养老金
➤对养老金发放工作进行全面排查
➤建立基本养老金管理协作联动机制
不仅如此,赣州市检察院充分利用上下一体办案机制,加强对基层院办案指导,对排查中发现的涉服刑人员养老金管理问题线索,立案审查、逐一列明已调查核实的事实。截至5月底,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摸排线索21件,立案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
效果怎么样?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全市死亡及涉刑人员冒领养老金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形成合力。共排查出468人冒领养老金,现已追回427人冒领的养老金170.25万元,目前正对其余41人冒领养老金进行追缴。其他相关排查工作也在继续进行。
相关法律法规对养老金管理有清晰规定
出现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
在于部门信息壁垒
社保等部门收集
刑事案件、人口信息等
方面的数据渠道窄
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还不畅
为切实解决死亡及涉刑退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窄、养老保险待遇处置滞后的问题,堵住养老金管理漏洞,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了信息共享协调会。
经沟通协调,自2020年5月起,死亡登记及火化人员数据实现互通。同时,由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赣州市涉刑人员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的通知》,各部门间每月定期通报服刑人员信息情况。
实现刑事案件、人口信息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共享,避免各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影响基本养老金基金的正常管理。养老保险领域信息共享机制已初步建立。
提问
养老金这事儿和检察院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
这是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如果您发现有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
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检察官一定会
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
本文标题:赣州400多人坐牢还领养老金?检察机关:退钱!
本文出处:http://www.dichanyanglao.com/news/news-dongtai/9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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