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方整治养老诈骗:男子借收藏品实施诈骗终获刑
时间:2022-10-01 11:19 来源: 作者:小通 人浏览
27日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晋城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养老诈骗案(收藏品诈骗),以案释法,切实增强民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的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2016年11月至2018年8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太原市经营山西某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组织犯罪嫌疑人刘某等多名业务员以销售字画、纪念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后因民众举报被太原市公安机关发现后制止,李某便将该公司关闭并注销。
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晋城市注册成立晋城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指派犯罪嫌疑人刘某任店长,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之后,李某再次使用和该交流有限公司同样的经营办法,从集贸市场购买不具有增值和收藏价值的字画、纪念币等,招聘业务员对外虚假宣传该公司的字画、钱币、纪念币可以收藏增值,向不特定客户出售字画、钱币、玉器等产品,宣称购买后也可以将产品放在公司为客户代收藏、代出售,公司则向投资客户支付代收藏、代出售期间的利息,以此手段骗取92名民众投资款共314万余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骗取的民众投资款中,约一半用于公司日常开支,约三分之一被李某、刘某据为己有,约六分之一用于购买所谓收藏品及返还给客户利息。
2020年8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20年9月,晋城市城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决定批准逮捕,2020年12月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6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检察官呼吁,老年人群体要提高识骗防骗意识,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明示或暗含高额回报稳赚不赔的事情要三思,避免头脑发热掉入诈骗陷阱;老年人子女群体要与父母多沟通,在养老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利用的就是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的特点,老年人的子女要充分发挥自己在这些方面的长处,对父母多关心,与父母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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