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老案逐年上升,养老、理财领域成重灾区,如何防范法院支招
时间:2022-10-01 11:21 来源: 作者:小杰 人浏览
3月3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召开关注老人权益保护,营造防骗社会环境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五年来,该院共审结涉及诈骗老年人案件40件,占诈骗案件总量的7.5%。从发案趋势上看,诈骗老年人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与此同时,犯罪数额亦有大幅增长,尤其自2019年起,在该院审理的此类案件中,年均有2起诈骗数额在500万元以上。
北京一中院副院长马来客表示,此类案件中,被告人多利用老年人关注的养老、保健、理财等事项实施诈骗。老年人群体往往防骗意识不强,无法有效识别骗局,且证据留存意识不足,难以维护自身权益。
对此,北京一中院建议,老年人群体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防范意识,勿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勿轻信推销。遇到无法辨别真伪的情况,要及时向家人或者有关部门求助,同时记得保存转账记录、收据、对方身份信息等客观证据。
发布会上,法官还介绍了几起典型案例。
利用老人晚年爱好,虚构身份骗财骗物
2014年3月至2018年2月9日间,被告人沈某冒充中国书法家协会全国大展评委、北京大学客座教授,以拜师、办书法展等为由,骗取被害人张某现金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用于归还个人借款和日常消费。
北京一中院认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示,该案行为人利用被害人的书法爱好,在与被害人交往接触过程中多次骗取被害人款物,其骗取的财物部分系金钱,部分是手机话费,甚至还有部分食物,若不是行为人身份被揭穿,老人往往意识不到这是骗局。老人用书法等爱好丰富自己的晚年生活,本身是为了增强幸福感,但要谨防他人借由个人爱好接近自己,从而行骗。
法官建议,老人的子女家属要关注老人的个人生活和交友状况,及时帮助老人识别别有用心的骗局。
轻信藏品高价回购,120余名老人被骗400余万元
2015年至2019年3月间,被告人彭某等人以北京某公司为平台,通过电话联系若干老年收藏爱好者,以可以高价拍卖被害人藏品为由,将被害人骗至公司,后编造被害人收藏品经专业人员鉴定价值高、有多人欲高价购买收藏品、保证能将收藏品拍卖等虚假事由,同时根据被害人的支付意愿、支付能力,随机编造虚高的藏品价格,并按照编造的价格比例收取拍卖服务费,骗取120余名被害人总计400余万元。
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各被告人通过拨打电话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且诈骗对象为老年人,依法应予从重处罚,依法对各被告人判处七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法官解释,该案犯罪分子是以能帮助老人高价售卖收藏品、老邮票、纪念章等为由,骗取老人的拍卖服务费。表面上看,犯罪分子也组织了部分拍卖活动,但均未实际成功交易,组织拍卖也只是骗取老人信任的手段之一。被害人误信了对方所承诺的藏品价值,才交付服务费,且拍卖失败公司并不退还相关费用,公司甚至有专门的人员处理老人退费业务,对于要求处理退费的被害人,以调换合同或要求交回合同等方式欺骗被害人,拖延退款。另外,还有部分涉及收藏品的诈骗案件以藏品回购、短时间内增值、帮助出售变现为由,骗取老年人高价购买公司藏品。虽然不同案件的诈骗事由各有差别,但是诈骗模式基本相同。
法官提示,此类案件针对那些对收藏市场行情不太了解且有收藏爱好、期望通过参与收藏获取丰厚回报的老年人,利用的正是老人在当前收藏热的大背景下获取高额收益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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