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自己已经缴满15年社保,并且达到退休年龄了,但是不幸因病离世,账户中的钱该怎么办?是不是就相当于白交了?还是可以当成遗产,让子女取出来。
一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投保后,由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不能提前提取,一直积累,而且每年可以享受到8的记账利率,这笔钱,投保人去世后可以返还给家人,养老保险缴纳时间越长同等条件下,个人账户的钱也多了起来,一般都是几万,多的超过十几万。
二是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是为职工投保医保,而建立医保个人账户的,里面的钱也不能取出来,只能用来看病、买药,如果去世的投保人医保个人账户还有余额家庭成员同样可以领取这笔钱,最多可达数万。
殡葬费用和抚恤金待遇人社部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中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患病或非工作死亡据了解,其遗属可以获得葬礼补助金和临时抚恤金。
以前葬礼费用和抚恤金的标准有地方差别,但现在全国统一,都直接关系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的月平均可支配收入,其中,葬礼费用的标准是根据投保人死亡时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平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的。
另一方面,抚恤金的计算标准比较复杂,死亡保险投保人(包括灵活就业等)根据本人缴纳年限(包括与实际缴纳年限相同的缴纳年限)确定支付月数,缴纳年限不满5年的,支付月数为3个月,类推,缴纳年限在15年以上的,缴纳年限每增加1年,支付月数增加1个月,发行月数最多24个月。
死亡参保人所在地城镇居民月平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可假定为20年,家属可领取的丧葬费4000*2=8000元,获得一次性抚恤金4000*20=8000元,合计8.8万元,当然,最高可获得一次性抚恤金4000*24=9600元,加上丧葬费为10.4万元。
以上介绍了参保人员去世后家属可以享受的待遇,但目前没有为去世参保人员困难家属提供补助的福利,最后,家属在参保人员去世后,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社保卡等资料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
一般领取生活困难补助的多是为未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的配偶等,或者是一些烈士子女或者父母,见义勇为的子女或者父母等等,生活困难救助的发放具体标准,也视地区的不同而定,如山东省对贫困家庭的最高补贴为每月460元。
本文标题:未领养老金就死亡,钱白交了?直系亲属能拿到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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