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周燕芳:养老需求升级,复合功能养老机构需充分发展
时间:2022-10-01 14:27 来源: 作者:小杰 人浏览
未来十几年我国人口老龄化将呈现加速增长态势,与此同时,人们对美好养老生活的需求升级,对机构养老提出了多层次、多样化、品质化的要求。全国人大代表、太平洋保险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周燕芳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国外成熟的持续照料退休社区(ContinuousCareRetirementCommunity,以下简称CCRC)进入中国养老市场,对于拉动内需、扩大就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积极意义。但目前类似于CCRC的养老机构在国内发展还面临诸多政策瓶颈与障碍,亟待突破。
周燕芳表示,CCRC在发达国家已是成熟的养老业态。从老年消费者角度看,该类社区可以满足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不同阶段的照护需求,有着功能复合性(具备养老、康复、医疗、娱乐等功能)、生活便利性、服务高品质的产品特性,可实现一站式养老,提升晚年生活的品质。
周燕芳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在营业的CCRC有58家,床位数约11万余张,多家央企、保险公司都看好这一市场,已经或计划进入这一领域。预计我国到2030年约有4亿老龄人口,机构养老床位约1200万张,届时如CCRC的市场份额提升到10%,将提供120万张床位,可带来1.2万亿投资,直接创造数十万个就业岗位,间接带动建筑建材、养老康复辅具、智能设施设备、餐饮、娱乐、医疗保健、老年金融等众多上下游产业。
CCRC机构养老如何充分发展?周燕芳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有关认定问题。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部分组成,对于CCRC这种提供全日制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娱乐等综合服务的养老机构,其身份尚处于模糊地带。
周燕芳建议民政等相关部门明确将CCRC认定为养老机构。一种思路是在现有分类标准框架下,将自理区认定为养老公寓,将介助区、介护区、失智照护区等认定为养老院、护理院;另一种思路是对现有分类标准进行扩充,在‘机构养老’大类下面新增CCRC一个小类。
二是建议将养老机构备案条件真正聚焦在基本核心要素上。比如:仅对机构服务对象(比如55岁以上老人),建设、消防、环保等物理硬件条件,以及养老服务所应达到的必要条件等方面设置准入门槛,在其他方面不做硬性规定。这样才能鼓励多种业态、多种模式充分发展、充分竞争,为老年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创造更大福利。
三是建议明确养老床位的核定依据,限制民政部门在床位核定上的自由裁量权,做到应核尽核。周燕芳表示,目前来看,某些项目即便被认定为养老机构,最终核定的养老床位数也一般不超过项目总床位数的50%。
因此在制度化方面,周燕芳建议可以依据《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等作为核定养老机构床位的依据,并对核对依据标准进行信息公开。
四是建议给予CCRC与非营利性机构一视同仁的政策待遇。周燕芳表示,虽然中央出台多项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但在地方层面对营利性机构和非营利性机构还存在不小的政策鸿沟。
她表示,鉴于CCRC的充分发展有利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且前期投入大、投资回收期长,希望相关部门在土地、税收、能源使用费等相关优惠支持政策方面,使CCRC能够得到与非营利性机构一致待遇,通过降低成本,促进更多高品质养老服务进入广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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