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养老金调整,不按比例上涨了吗?为何有人上涨不到4%?
按照6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7月底前完成上涨的基本养老金补发工作。所以时间进入七月份后,各地开始陆续公布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截止目前,已经有9个地区公布,分别是陕西、吉林、湖南、河南、宁夏、辽宁、广西、天津和河北。调整方案公布后,退休人员纷纷计算自己上涨的养老金,不少退休人员反映自己的涨幅没有达到总体涨幅4%,难道今年不再按比例调整了吗?
今年养老金调整,不按比例上涨了吗?多数人误以为,养老金上涨多少由基础养老金乘上调整比例即可得出,养老金3000元,涨4%,就应该涨120元,养老金6000元则涨240元,所以越涨差距越大,这样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
实际上,养老金上涨从来都不只是简单按比例调整的,早在人社部和财政部5月26日公布的调整通知里,就明确今年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种方式调整养老金。7月以来,已经公布调整方案的九个地区也是严格按照以上三种方式制定的调整标准。同一地区,定额调整相同数额,挂钩调整分别挂钩缴费年限和基础养老金,倾斜调整主要向高龄老人、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所以上涨多少养老金不仅仅和总体比例有关,具体是由个人的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水平、年龄、所处地区等条件决定的。
众所周知,若简单按比例上涨,那么,养老金越高,上涨越多,养老金越低,上涨越少,长此以往,会使养老金的高低差距越来越大,不利于保障低收入者的养老生活,显然是不可取的。目前的调整方式从多方面考虑到了不同群体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最大限度地照顾到退休人员。定额调整部分不论养老金高低、工龄长短等,阳光普照式地利好所有退休人员,保障了公平。挂钩调整部分则通过给缴费年限长和基础养老金高的退休人员多涨养老金,考虑到了他们年轻时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贡献,体现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也有利于鼓励年轻的在职的人们多缴费、长缴费,从而提高养老基金的收入,保障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倾斜调整部分则体现出养老金调整的重点关怀,给予特定的退休人员更多关心,非常人性化。总的来说,目前的调整方式兼顾了公平和效率。
第二,今年养老金调整,为何有人上涨不到4%?通过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步走的方式调整养老金,自然不会使所有退休人员的上涨比例相同,涨钱有多有少,涨幅也有高有低。我们通过举两个例子为大家计算看看。
假设李爷爷,缴费年限3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5070元,年龄65岁,不属于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代入辽宁的调整方案计算,李爷爷上涨的养老金为
:40+35*1+20*1+5070*0.8%=135.56元,涨幅为2.67%,可以看出,李爷爷的涨幅低于总体4%的涨幅。
王奶奶:缴费年限26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2120元,年龄72岁。同样代入辽宁的调整方案计算,王奶奶上涨的养老金为
:40+26*1+11+2120*0.8%+40=133.96元,涨幅为6.3%,可以看出,王奶奶的涨幅超过了总体4%的涨幅,但实际涨钱却低于总体涨幅2.67%的李爷爷。
从两个实例我们可以看出,影响涨幅的主要因素有定额调整标准高低、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水平,以及是否能够参与高龄倾斜调整等。多数涨幅低于总体4%的退休人员,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本身基础养老金较高,二是没有达到倾斜调整的条件,只参与了定额和挂钩两部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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